读者提问:今年十一周年,商家促销。我购买了一个,但效果不太好。最近,我在寒冷的天气使用空调时,发现它噪音大,不太热,当我要求商人更换空调时,商人说它属于制造
附近维修空调电话商的售后服务,与此无关,之后我联系了制造商的售后服务部,但是没人接电话。对不起:空调质量有问题。我有权要求商人直接换货吗
大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翔回答:大家好,读者们,本案涉及的是人们在购购买耐用消费品流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怎么样保障人们权益,人们依法享有安全、信息、公平交易、自主选择和合法索赔的权利,根据《人们权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空调售后维修性能、使用和有效期;……人们自接受经营者提供的耐用消费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汽车、计算机、电视、电、空调、洗衣机、装饰装修服务等发生争议,经营者应当承担缺陷证明责任,空调是耐用商品。六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由经营者承担缺陷证明责任;不能证明产品质量无缺陷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依照人们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人们可以按照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退货,也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赔偿义务。修理。没有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人们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七日内可以退货;没有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人们可以及时退货;没有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继续营业。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依照前款规定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可以依法要求经营者更换空调。